当前位置:自然> 西藏阿里:高原“行者”藏野驴 形成219国道风景线
图集ID:CIC376663

西藏阿里:高原“行者”藏野驴 形成219国道风景线作者:王建中2024-10-12

2024年10月12日,进入寒露的金秋时节,西藏阿里地区天高气爽,阳光明媚。在该区普兰县玛旁雍错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19国道两侧广袤无垠的草原,一群群堪称“高原行者”的藏野驴,或结伴漫步、觅食,或如精灵般自由奔跑,它们的身影成为这片雪域高原上最灵动的风景线。 数据显示,近年来西藏重要物种野外种群数量恢复成效明显,并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,其中藏野驴种群数量目前已增加至9万头。

基本信息

CIC376663-1346883

存储大小:3.8 mb
最大尺寸:2406x3178
拍摄作者:王建中
拍摄时间:2024-10-12
拍摄地点:西藏自治区 阿里地区 普兰县

2024年10月12日,两头藏野驴在西藏阿里地区普兰县境内219国道雪域高原结伴奔跑。

基本信息

CIC376663-1346884

存储大小:3.4 mb
最大尺寸:3389x2267
拍摄作者:王建中
拍摄时间:2024-10-12
拍摄地点:西藏自治区 阿里地区 普兰县

2024年10月12日,几头藏野驴在西藏阿里地区普兰县境内有序通过219国道。

基本信息

CIC376663-1346885

存储大小:2.7 mb
最大尺寸:3116x2001
拍摄作者:王建中
拍摄时间:2024-10-12
拍摄地点:西藏自治区 阿里地区 普兰县

2024年10月12日,几头藏野驴在西藏阿里地区普兰县境内有序通过219国道。

基本信息

CIC376663-1346886

存储大小:4.9 mb
最大尺寸:3588x2375
拍摄作者:王建中
拍摄时间:2024-10-12
拍摄地点:西藏自治区 阿里地区 普兰县

2024年10月12日,几头藏野驴在西藏阿里地区普兰县境内219国道雪域高原休闲觅食。

基本信息

CIC376663-1346887

存储大小:4.5 mb
最大尺寸:3396x2124
拍摄作者:王建中
拍摄时间:2024-10-12
拍摄地点:西藏自治区 阿里地区 普兰县

2024年10月12日,藏野驴在西藏阿里地区普兰县境内的219国道雪域草高原休闲漫步。

基本信息

CIC376663-1346888

存储大小:4.7 mb
最大尺寸:3322x2090
拍摄作者:王建中
拍摄时间:2024-10-12
拍摄地点:西藏自治区 阿里地区 普兰县

2024年10月12日,一群藏野驴在西藏阿里地区普兰县境内219国道雪域草原觅食嬉戏。

基本信息

CIC376663-1346889

存储大小:5.2 mb
最大尺寸:3568x2307
拍摄作者:王建中
拍摄时间:2024-10-12
拍摄地点:西藏自治区 阿里地区 普兰县

2024年10月12日,几头藏野驴在西藏阿里地区普兰县境内219国道雪域高原自由奔跑。

基本信息

CIC376663-1346890

存储大小:5.2 mb
最大尺寸:3496x2222
拍摄作者:王建中
拍摄时间:2024-10-12
拍摄地点:西藏自治区 阿里地区 普兰县

2024年10月12日,一群藏野驴在西藏阿里地区普兰县境内219国道雪域高原自由奔跑。

基本信息

CIC376663-1346891

存储大小:4.7 mb
最大尺寸:4717x2994
拍摄作者:王建中
拍摄时间:2024-10-12
拍摄地点:西藏自治区 阿里地区 普兰县

2024年10月12日,藏野驴在西藏阿里地区普兰县境内的219国道雪域草高原休闲漫步。

基本信息

CIC376663-1346892

存储大小:4.6 mb
最大尺寸:4450x2862
拍摄作者:王建中
拍摄时间:2024-10-12
拍摄地点:西藏自治区 阿里地区 普兰县

2024年10月12日,一群藏野驴在西藏阿里地区普兰县境内219国道雪域高原自由奔跑。

基本信息

CIC376663-1346893

存储大小:5.7 mb
最大尺寸:3586x2393
拍摄作者:王建中
拍摄时间:2024-10-12
拍摄地点:西藏自治区 阿里地区 普兰县

2024年10月12日,几头藏野驴在西藏阿里地区普兰县境内219国道雪域高原快乐奔跑。

基本信息

CIC376663-1346894

存储大小:5.6 mb
最大尺寸:3396x2202
拍摄作者:王建中
拍摄时间:2024-10-12
拍摄地点:西藏自治区 阿里地区 普兰县

2024年10月12日,几头藏野驴在西藏阿里地区普兰县境内219国道雪域高原漫步行走。

关键词
相似图

版权申明

本网站所有协议图片及素材均由本公司或版权所有人授权发布,如果您侵犯了该图片素材或素材的知识产权,新华社有权依据著作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标准或最高达50万元人民币的法定标准要求赔偿,且有权不以本网站发布的图片授权价格作为参考标准。

copyright © 2019 www.cicphoto.cn all rights reserved.
本站所有刊登的各种图片及各种专题专栏资料,均为新华社中国图片集团版权所有,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。
关于我们 | 版权声明
京ICP证010042号 | 京ICP备13027514号-1 | 可信网站认证 | 京公网安备:110402440034号 | 网上传播视

VIP登录 摄影师
登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