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交通运输> 四川:南充北动车存车场正式投用
图集ID:CIC380075

四川:南充北动车存车场正式投用作者:黎涛2024-11-21

2024年11月20日,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的南充北动车存车场正式投用,这将为南充开通始发动车组列车奠定坚实基础,也将进一步拓宽川东北地区向外通道,更好地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。 南充北动车存车场由蜀道铁路投资集团主导投资、四川路桥参建,是巴南高铁南充北站的配套工程,存车场全长3.17公里,线路经巴南高铁动走线与兰渝铁路接轨。目前,先期开通4条存车线的使用,可同时停放8组动车组。并配有固定上水设备和移动吸污设备,为南充北站“过夜”动车提供清污、上水、保养等服务。 动车存车场也被称为“动车公寓”,是动车休整的场所。按照规划,南充北动车存车场占地面积达808亩,远期设置16条存车线,现已开通4条,按远期设置最大可容纳16组动车组,将成为今后兰渝铁路、巴南高铁和成达万高铁等动车修整、检修、保养的场所。该项目全部投用后,将进一步完善南充铁路枢纽功能,进一步推动当地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。

基本信息

CIC380075-1377727

存储大小:6.2 mb
最大尺寸:4812x2970
拍摄作者:黎涛
拍摄时间:2024-11-20
拍摄地点:四川省 南充市 顺庆区

2024年11月20日,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的南充北动车存车场正式投用,一列动车疾驰而过与存车场同框,预计近期该存车场将迎来动车“过夜”、整备。(无人机照片)

基本信息

CIC380075-1377728

存储大小:3.7 mb
最大尺寸:3928x2250
拍摄作者:黎涛
拍摄时间:2024-11-20
拍摄地点:四川省 南充市 顺庆区

2024年11月20日,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的南充北动车存车场正式投用。(无人机照片)

基本信息

CIC380075-1377729

存储大小:3.8 mb
最大尺寸:4380x2766
拍摄作者:黎涛
拍摄时间:2024-11-20
拍摄地点:四川省 南充市 顺庆区

2024年11月20日,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的南充北动车存车场正式投用。(无人机照片)

基本信息

CIC380075-1377730

存储大小:4.5 mb
最大尺寸:4392x2706
拍摄作者:黎涛
拍摄时间:2024-11-20
拍摄地点:四川省 南充市 顺庆区

2024年11月20日,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的南充北动车存车场正式投用,一列动车疾驰而过与存车场同框,预计近期该存车场将迎来动车“过夜”、整备。(无人机照片)

基本信息

CIC380075-1377731

存储大小:5.5 mb
最大尺寸:3512x2154
拍摄作者:黎涛
拍摄时间:2024-11-20
拍摄地点:四川省 南充市 顺庆区

2024年11月20日,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的南充北动车存车场正式投用。(无人机照片)

基本信息

CIC380075-1377732

存储大小:4.7 mb
最大尺寸:4932x2718
拍摄作者:黎涛
拍摄时间:2024-11-20
拍摄地点:四川省 南充市 顺庆区

2024年11月20日,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的南充北动车存车场正式投用。(无人机照片)

基本信息

CIC380075-1377733

存储大小:5.9 mb
最大尺寸:5280x2910
拍摄作者:黎涛
拍摄时间:2024-11-20
拍摄地点:四川省 南充市 顺庆区

2024年11月20日,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的南充北动车存车场正式投用,一列动车疾驰而过与存车场同框,预计近期该存车场将迎来动车“过夜”、整备。(无人机照片)

基本信息

CIC380075-1377734

存储大小:4.5 mb
最大尺寸:4860x2838
拍摄作者:黎涛
拍摄时间:2024-11-20
拍摄地点:四川省 南充市 顺庆区

2024年11月20日,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的南充北动车存车场正式投用。(无人机照片)

基本信息

CIC380075-1377735

存储大小:6.2 mb
最大尺寸:4000x2250
拍摄作者:黎涛
拍摄时间:2024-11-20
拍摄地点:四川省 南充市 顺庆区

2024年11月20日,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的南充北动车存车场正式投用。(无人机照片)

基本信息

CIC380075-1377736

存储大小:6.1 mb
最大尺寸:4344x2550
拍摄作者:黎涛
拍摄时间:2024-11-20
拍摄地点:四川省 南充市 顺庆区

2024年11月20日,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的南充北动车存车场正式投用。(无人机照片)

关键词
相似图

版权申明

本网站所有协议图片及素材均由本公司或版权所有人授权发布,如果您侵犯了该图片素材或素材的知识产权,新华社有权依据著作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标准或最高达50万元人民币的法定标准要求赔偿,且有权不以本网站发布的图片授权价格作为参考标准。

copyright © 2019 www.cicphoto.cn all rights reserved.
本站所有刊登的各种图片及各种专题专栏资料,均为新华社中国图片集团版权所有,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。
关于我们 | 版权声明
京ICP证010042号 | 京ICP备13027514号-1 | 可信网站认证 | 京公网安备:110402440034号 | 网上传播视

VIP登录 摄影师
登录